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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每3年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一次全面核定

2025-02-28 10:17:46

来源:新疆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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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每3年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一次全面核定 导读:

新疆:每3年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一次全面核定

发布时间:20250228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视窗

 

126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3年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一次全面核定

《实施方案》明确:优化师资配置

 统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每3年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一次全面核定,动态调整县(市、区)域内教职工编制配置,确保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标准。

落实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2025年起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制度。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阶梯式教师成长发展体系,培育一批优秀校长,大力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教师和优秀骨干教师。

 优化拓展组团式援疆、银龄讲学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等资源,每年选派5000人左右到中小学任教,重点向南疆地区中小学倾斜。

加大南疆地区初中、高中学段教师招聘力度,有序组织低学段教师获取初、高中教师资格。

2.2027年实现所有乡村学校都有城镇学校对口帮扶

《实施方案》明确:健全帮扶机制

统筹推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以地(州、市)为单位全面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坚持以优扶弱、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健全城乡学校帮扶激励机制,到2027年,所有乡村学校都有城镇学校对口帮扶。

3.新疆申报高级教师必要条件: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完善交流轮岗。

推动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事权人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县域内教师管理体制,加快实现县域内校际间师资均衡配置。

各县(市、区)建立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机制,鼓励城镇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并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

坚持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任教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

4.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融入高中阶段教育

《实施方案》明确:强化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注重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将职业生涯规划融入高中阶段教育。

加强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举办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供需对接,为有需求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见习和就业帮扶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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